今年二月份,我接到北京某科學院給我打來的長途電話,內容如下:您的某某號和某某號專利技術,已經分別被英國、美國、德國、芬蘭、和國內的某某公司共計九個大財團敲定。他們的合作意向書,已經送達我處。如果您有與他們任何一家有合作開發(fā)或者技術轉讓意向的話,請趕緊把有關的技術資料,本人照片,身份證復印件,可行性論證報告書等,用特快專遞寄往我處。以便進行篩選,編輯,和作外文的翻譯工作。……
我問,須要郵寄甚么費用嗎?對方笑著說:我們是國家機構,又不是中介,不收費用的!……
我狂喜之至?伤闶怯錾“正經部門”了!……我趕緊如數(shù)把資料寄走。……
過了幾天,又接到長途:您的技術資料,和項目論證材料,已經經過專家組的篩選和討論通過,并且正式的立項了。請您于某月的某日到某日這幾天之內,早8時至午12時,下午2時30分至6時30分的時段之內,務必不可以離開電話機走遠。
因為很有可能,投資財團的技術專家或者公司總裁要對還不太清楚的部分進行訊問和咨詢。長途會隨時打過來的……我想此話很有道理。